湘江为长沙最重要的河流,由南向北贯穿全境,境内长度约75公里。湘江也南北贯穿了长沙城区,把城市分为河东和河西两大部分。河东以商业经济为主,河西以文化教育为主。2001年10月10日市政府驻地由河东藩正街迁至河西观沙岭,力在发展河西的经济以平衡长沙两岸。
地图坐标为东经111°53’~114°5’,北纬27°51’~28°40’,东西长约230公里,南北宽约88公里。地域呈东西向长条形状,地貌北、西、南缘为山地,东南丘陵为主,东北以岗地为主;山地、丘陵、岗地、平原大体各占四分之一。土壤以板页岩风化物为主,夹有红土、砂砾岩等土壤。
长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,四季分明。春末夏初多雨,夏末秋季多旱;春湿多变,夏秋多睛,严冬期短,暑热期长。全年无霜期约275天,年平均气温16.8~17.2℃,年平均总降水量1422.4毫米。水资源以地表水为主,水源充足,年均地表径流量达808亿立方米。
除了湘江外,还有汇入湘江的支流有15条,主要有浏阳河、捞刀河、靳江和沩水。最大的水库为宁乡境内的黄材水库和浏阳境内的朱树桥水库。
行政区划
长沙市区1912年以前,湖南的省治、长沙府治、长沙县治同在长沙。1913年撤长沙府,1933年(民国22年)设“长沙市”,市、县分治,市设区;建国后的长沙市的行政区可划分为两个时期:
1949年8月至1958年为不管县时期,只管市、郊,没有辖县;
1959年以后为管县时期,有辖县。
1949年8月,长沙市辖8区:城东区、城南区、城西区、城北区、文艺区、金盆区、岳麓区、会春区,下辖82保、1838甲。
1950年8月,废除保甲制度。
1955年10月,东、南、西、北4区建306个居委会、2909个居民组,区名去掉“城”。
1957年内4区辖26街道(东区6、南区5、西区8、北区7),275居委会,2766居民组;郊区辖7乡1镇,44村。
1958年9月,农村撤消乡镇,建立人民公社,郊区建万年红、东风、岳麓3个公社,18个大队;城区辖4区、25街道、233居委会、2731
居民组。
1958年12月,长沙县、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。
1959年2月